新进人员合同起始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1/6/8 15:22:00
新进人员合同的起始时间的确定主要参照以下时间结点:
1. 合同起始时间不早于学校进校审批通过的时间;
2. 在国内或国外有原工作单位的,合同起始时间不早于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时间;
3.通过留学回国或国内人才引进申报上海市户口的,合同起始时间不早于人保局批复时间;
4.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合同起始时间不早于居住证有效起始月当月的一号;
5.外籍或港澳台人员,办理《外国专家证》、《上海市居住证》B证、《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中任一证件的,合同起始时间不早于证件有效期起始时间;
6.博士后出站人员合同起始时间不早于出站时间。
详情可参考人力资源处主页-服务指南-人事服务-新进人员进校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