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1年度“SMC-晨星青年学者奖励计划”通知
2011/10/27 17:38:00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支持力度,学校决定继续实施“SMC-晨星青年学者奖励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计划体系
“SMC-晨星青年学者奖励计划”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与支持体系。
1. 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A类计划)
着眼于遴选和培养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为争取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和国家自然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提供人才储备。
计划选拔15名,培养期三年。在培养期内给予每年5万元岗位津贴,2.5万元住房津贴。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自然科学领域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领域8万元。
2. 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B类计划)
着眼于培养和支持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
计划选拔40名,培养期三年。在培养期内给予每年2万元岗位津贴,2万元住房津贴。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自然科学领域8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领域5万元。
3. 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C类计划)
着眼于培养一大批青年骨干教师,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优秀人才梯队。
计划选拔100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并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自然科学领域2万元,其他领域1万元。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SMC-晨星青年学者奖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学科领域,由学术委员会学部专家评审组负责推荐候选人。校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组 长:张 杰
副组长:苏 明 林忠钦 张文军 郑成良
委 员:王维克 刘燕刚 蒋 宏 马 磊 李昕荣
三、申请条件
1. 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A类计划)申请条件: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德高尚,潜心研究,治学严谨,敬业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开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团队精神。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备带领梯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实力的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1) 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出生年月:1971年1月1日(含)后出生;优先考虑在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及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国家基金委创新群体或教育部创新团队成员;
② 除主持过国家自然基金项目2项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主持973计划课题、863计划课题、支撑计划课题、重大产学研项目、重点国际合作项目、国家自然基金委重点项目之一等;B. 获得国家奖或者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者,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排名第一者;
③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所在领域国际顶级期刊杂志(含A、B类)上发表论文至少5篇(含),SCI他引累计次数30次(含)以上;具有较强的国际学术影响力(担任国际著名刊物编委以上,或担任过本学科领域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主席职务)者优先考虑;
④ 由于学科的差异,允许由各院(系)学术委员会提出与以上条件对等的条件,经校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2) 人文社科领域申请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 出生年月:196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② 近五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至少1项(含);
③ 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规定的SSCI、A&HCI、CSSCI中的A、B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含)以上,或在C类三大文摘全文转载学术论文10篇(含)以上;
④ 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出版过1部(含)及以上代表性学术著作, 并得到过省部以上政府部门出版资助(第一作者);优先考虑学术成果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被领导批示,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者;
⑤ 此外,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近五年来作为主要成员(前三位),其科研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
B. 近五年来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过上海市或国家级精品课程,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
C. 具有较高的国内外学术影响力,曾担任过国内一级学会理事,或二级学会的常务理事以上,或相当的职务。
⑥由于学科的差异,允许由各院(系)学术委员会提出与以上条件对等的条件,经校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2. 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B类计划)申请条件: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德高尚,潜心研究,治学严谨,敬业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具体条件如下:
(1) 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 出生年月:1976年1月1日(含)后出生;优先考虑在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及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 国家基金委创新群体或教育部创新团队成员;
② 近五年内主持过至少1项(含)国家级项目或至少2项(含)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国际合作重点项目;
③ 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至少5篇或5项(含)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含)论文的影响因子高于本学科平均影响因子的1.5倍;
④ 由于学科的差异,允许由各院(系)学术委员会提出与以上条件对等的条件,经校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2) 人文社科领域申请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 出生年月:1971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② 近五年来主持过1项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2项(含)省部级社科项目;
③ 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规定的SSCI、A&HCI或CSSCI的A、B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含)以上,或在CSSCI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5篇(含)以上,或在C类三大文摘全文转载学术论文5篇(含)以上;
④ 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出版过1部(含)及以上学术著作并得到过省部以上政府部门出版资助(第一作者);优先考虑学术成果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被领导批示,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者;
⑤ 此外,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近五年来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其科研成果获得过教育部或上海市等省部以上哲社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B. 近五年来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过上海市或国家级精品课程,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
C. 在国内外学术组织中任职,或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的骨干教师。
3. 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C类计划)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敬业奉献,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并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具体条件如下:
(1) 出生年月:197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 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含)以上论文至少1篇(含);
(3) 近三年内主持校级课题,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或年度考核优秀。
四、选拔要求及程序
本计划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推荐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定上报人选前,申请人材料应予以公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6日,由校人力资源处布置工作,通过书面通知或校园网公开选拔条件。
10月27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受理个人申请,根据申报条件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并提交申请书。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或业务水平、所作贡献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确定推荐名单后要求材料在本单位公示。
11月16日,各单位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报人力资源处发展与培训中心(B419),校部机关管理岗位申请材料报机关党委。由校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A类计划、B类计划”评审,机关党委组织专家对校部机关管理岗位的申请组织评审,推荐结果经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后上网公示。
学校择日颁发获奖证书。
五、申报材料
1. 个人填写上海交通大学晨星青年学者奖励计划申请书(申请书下载http://hr.sjtu.edu.cn ->新闻通告),本人须承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须为候选人填写推荐意见。
2. 各单位务必认真审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若发现有不符合的情况,将取消申请人资格并直接影响到本单位所有被推荐人的评审工作。
3. 申请者须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
4. 材料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人才发展与培训中心,联系人:徐剑波,电话:34206704(校内小号:67541)MAIL: faculty@sjtu.edu.cn。
机关党委,联系人:董玉山,电话:34206256(校内小号:68205),MAIL: ysdong@sjtu.edu.cn。
六、特别说明
1. 本计划不受理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上海市东方学者等)以及校内高层次人才计划获得者(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特别研究员等)。
2. 各院系管理人员、思政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人员等由所在单位受理。
3. 已获得“SMC-晨星青年学者奖励计划”和“烛光计划”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同层次人才计划。2011年度“烛光计划”获得者不可申请2011年度“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C类计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才”和“烛光计划”获得者均可申请2011年度“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A类、B类计划)”。
4. 获得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者,申请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B类计划,年龄可放宽5岁。
5. 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A类、B类计划,学校将采取答辩评审方式进行遴选。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C类计划,由学校给定各院系和校部机关名额数(院系名额含教师岗、机关管理岗和实验及工程技术支撑岗,校部机关名额专指校机关各部处管理岗),分别由各院系、机关党委组织评审并在给定名额内推荐候选人,学校审核。
6. 经学校决定,对2008年度获得“SMC-晨星青年学者奖励计划”资助者,特别优秀有实力争取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和国家自然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者,可申请2011年度“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A类计划”。如获得资助,只享受岗位津贴待遇,不再享受住房津贴和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
附件:1、各单位选拔“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C类计划)”推荐名额。
2、“SMC-晨星优秀青年教师(A类计划、B类计划)”申请书。
6、候选人情况一览表(C类)。
上海交通大学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