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上海交通大学组织人事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11/11/21 13:40:0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沪交委组苏字(2010)67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学校每年将开展 “上海交通大学组织人事先进工作者” 评选活动。
今年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仍参照沪交委组苏字(2010)67号文件精神执行。参评对象为在学校组织、人事工作岗位上工作两年(含两年)的所有人员,包括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干事和人事干事。
请各单位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事迹材料一式二份报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组 织 部
人力资源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上海交通大学组织人事先进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