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2012/4/10 10:35:00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及后勤集团、产业集团: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上海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交内(人)[2007]142号)和《上海交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沪交内(人)[2011]5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工作,经研究决定,2012年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要求
1.申请范围:学校在编在岗,且从事相应技术工种的工勤人员。
2.申请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全职在编在岗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述职合格。
(2)2012年度岗位分级具体要求,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工勤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沪交内(人)[2011]5号)文件执行。
二、时间安排
1.2012年3月30日,布置工作;
2.2012年3月31日至4月10日,各单位与学校核定岗位;
3.2012年4月16日前,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单位聘任领导小组推荐,报各级工勤岗位人员名单及材料;
4.2012年4月30日前,学校对一级、二级岗位申请者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日期另行通知。
三、聘任时间
本次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聘任日期自2012年4月30日起至岗位聘任合同终止日止。
联系电话:34206704
电子邮箱:staff@sjtu.edu.cn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工勤人员技术工岗位等级申请表
上海交通大学
二○一二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