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12年度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2012/6/20 16:26:00
各有关单位:
为了帮助即将迈入高等教育事业的新进教师和职工顺利走上工作岗位,适应学校环境,了解学校政策,融入学校氛围,提升教师的教学与科研能力,提高职工的管理与服务水平,促进他们尽快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 培训范围
本次培训主要面向2012年度新进教师和职工。原则上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已办理入校手续,正式进校工作的教职工。
1、新教师岗前培训主要面向高等教育教师(含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和教学为主型教师)、思政教师以及专职科研人员。已获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和专职科研人员自愿参加。
2、新职工岗前培训主要面向占编占岗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文员同时纳入本次培训。
二、 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1、新教师岗前培训开展为期六天的教学技巧、微格教学、素质拓展和管理政策等课程培训,具体安排参见附件1。
2、新职工岗前培训开展为期六天的管理业务知识、素质拓展、专家讲座等课程培训,具体安排参见附件2。
三、培训要求与考核方式
1、培训学员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具有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的签字和盖章的假条。
2、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原则上是教职工上岗的必要条件。结合考勤、课堂表现、培训总结等综合评价学员的培训情况,全部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3、培训学员必须完成培训环节各项内容,必修课程原则上不得缺席。全部培训课程缺席率超过总量的1/3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当年未完成培训者,可于次年提出培训申请,补足缺席课程,全部完成并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4、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原则上必须参与微格教学,其它新进教师可自愿参加。
5、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是申请教师资格证、教师授课资格认定以及教师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
6、教职工岗前培训合格是职员岗位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瑶瑶、周波
联系电话:34206704
电子邮箱:staff@sjtu.edu.cn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回执”电子版和纸质版反馈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发展与培训中心。为保证新进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的培训,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培训事宜,以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谢谢配合!
上海交通大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