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报2012年度上半年“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的通知
2012/6/29 14:40:00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沪交内(人)〔2011〕118号】文件精神,支持和帮助新进青年教师启动和开展科研工作,现启动2012年度上半年“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进入我校工作(以正式入职时间为准);
3.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等教育教师系列编制人员;
4.未曾获得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特别研究员、特别副研究员等人才计划资助。
其中,符合以上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必须申请本计划。
二、资助期限与标准
本计划资助起止时间与首聘期起止时间一致。申报项目经审核通过后,下发1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科研启动经费总计8万元(人文社科类为4万元),按首聘期分年度发放。
三、申请方式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12年7月2日前登陆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sjtu.edu.cn/)完成项目信息录入(含经费预算信息),并将填写完整的《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交至所在单位;
2.初审。各单位于2012年7月5日前登陆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sjtu.edu.cn/)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网络审核,并将《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上交至人力资源处(新行政楼B423室),《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geyunzhou@sjtu.edu.cn。
3.终审。人力资源处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确定录取名单。
四、考核与验收
项目周期结束时,申请人需达到本学科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副高(含以上)的申报条件;未达到者,按《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首聘期支持及考核协议》与《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约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葛昀洲,geyunzhou@sjtu.edu.cn,021-34206748
上海交通大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廿八日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校级项目录平台操作指南.doc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校级项目录平台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