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报2012年度下半年“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的通知
2013/1/17 9:01:00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沪交内(人)〔2011〕118号】文件精神,支持和帮助新进青年教师启动和开展科研工作,现就2012年度下半年“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2.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入职;
3.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等教育教师系列编制人员;
4.未获得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晨星青年学者奖励计划(A/B类)、特别研究员、特别副研究员等人才计划资助。
其中,符合以上条件的事业编制教师必须申请本计划。
二、资助期限与标准
本计划资助起止时间与首聘期起止时间一致。申报项目经审核通过后,下发科研启动经费总计8万元(人文社科类为4万元)、安家补助费1万元。
三、申请方式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13年2月17日前登陆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ky.sjtu.edu.cn/)完成项目信息录入(含经费预算信息),并将填写完整的《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交至所在单位。
2.初审。各单位于2013年2月21日前登陆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网络审核,并汇总本单位《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课题申报书》交至人力资源处(新行政楼B423室),《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geyunzhou@sjtu.edu.cn。
3.终审。人力资源处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确定资助名单。
四、考核与验收
项目周期结束时,申请人需达到本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标准;未达到者,续聘期为一年。
五、联系方式
葛昀洲,geyunzhou@sjtu.edu.cn,021-34206702
上海交通大学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度下半年“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度下半年“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