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5/29 16:04:00
各学院、直属系、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3]35号)精神,经学校同意,决定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派出项目
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的优秀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两年。2013年度全国拟资助100人,资助每人第一年经费30万元人民币,第二年的资助费用由国外拟接收单位机构合作导师负责筹集承担。
(二)学术交流项目
资助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3年度全国计划资助100人,资助每个学术活动3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派出项目
1、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
2、拟进站的2013年通过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自主联系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并获得正式邀请。
5、国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100名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
6、专业领域只限于自然科学领域。
7、2012年10月1日以后进站的博士后人员方可以申报。
(二)学术交流项目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
3、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并已经收到会议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
4、在同一站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派出项目和学术交流项目其他条件详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及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于2013年6月15日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窗口,用自己进站申请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如涉及涉密内容请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同时,申请人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装成合订本(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2、派出项目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以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同意支付第二年资助经费;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3、学术交流项目证明材料包括:国际会议的通知书;国际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信(复印件);论文被会议接受的证明。
(二)审核报送材料
1、三份材料中,其中一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签字盖章,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留底。
2、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于6月20日前交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逾期上报的材料不再受理。。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将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确定人选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后,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确定资助人员并划拨资助经费。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若存在不实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自动取消资格。
(二)文件和相关表格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下载区下载。
(三)如有网上申报问题,请联系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电话:010-62335025
联系人:安梅、褚艳华、陈海燕
联系电话:021-34206725
人力资源处
2013年5月28日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须知.doc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