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选拔的通知
2013/7/24 8:18:00
各院(系)、直属单位:
为推进本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顺利开展,现就校内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完成项目预报名,且未获本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资助(附件1);
2.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水平要求》;
4.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5.曾经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6.符合本项目的其它申请条件。
二、工作流程
1.各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学科情况,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个人申报材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2)进行评审(每份材料需经三位专家评审);
2.专家对申报材料评审后,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交至所在单位;
3.各单位汇总评审信息后,于9月14日前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jmye@sjtu.edu.cn;
4.人力资源处汇总各单位的评审情况,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5.推荐人员于9月26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上传电子材料,并将所有纸质材料交至所在单位;
6.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将推荐人员纸质材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交至人力资源处(新行政楼B423室),《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5)和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发送至jmye@sjtu.edu.cn。
三、联系人 叶锦楣
电话:021-34206704,电子邮箱:jmye@sjtu.edu.cn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xls
附件5: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选拔名单.xls
附件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xls
附件5: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内选拔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