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报2013年度上半年“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的通知
2013/8/29 10:12:00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沪交内(人)〔2011〕118号】文件精神,支持和帮助新进青年教师启动和开展科研工作,现就2013年度上半年“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已签署首聘期协议;
2、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办理好入职手续;
3、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4、未获得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晨星青年学者奖励计划(A/B类)、特别研究员、特别副研究员等人才计划资助。
二、资助期限与标准
本计划资助起止时间与首聘期起止时间一致。申报项目经审核通过后,下发科研启动经费总计10万元(人文社科类为5万元),安家补助费1万元。
三、申请方式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13年9月9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交至所在单位人事干事。
2.初审。各单位于2013年9月16日之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本单位《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课题申报书》汇总后交至人力资源处(新行政楼B423室),将《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sxyan@sjtu.edu.cn。
3.终审。人力资源处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确定资助名单。
四、考核与验收
项目周期结束时,申请人需填写“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考核表,要求达到本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标准。达到要求者,续聘期为三年;未达到者,续聘期为一年。
五、联系方式
颜淑霞,sxyan@sjtu.edu.cn,021-34206702
附件:
1.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课题申报书
2.上海交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汇总表
上海交通大学
附件二: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二: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度“新进青年教师启动计划”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