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14年度人才派遣人员转入事业编制的通知
2014/5/8 9:50:00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调动人才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对人才派遣人员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开展2014年度人才派遣人员转入事业编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基本条件
1、申请范围:列入学校事业编制核定范围内的人才派遣人员。
2、基本条件:
(1)经上海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评审,被聘任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直接转入事业编制;
(2)具有经学校认定的正科级党政职级,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直接转入事业编制;
(3)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二次考核优秀者,可申请转入事业编制;
(4)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具有经学校认定的副科级党政职级,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申请转入事业编制。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人才派遣人员转入事业编制工作小组(以下称“工作小组”),人力资源处牵头,成员由主要职能部门、部分院系负责人组成。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2、所在单位审核材料,按照新进人员要求讨论、推荐并排序汇总;
3、申请人答辩,工作小组审议,拟定转入事业编制人员名单;
4、校人事工作组审定;
5、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疑义,学校正式发文。
四、时间安排
1、2014年4月30日布置工作,申请人向本单位递交申请材料;
2、2014年5月9日前各单位向人力资源处人才发展与培训中心递交推荐名单及材料;
3、2014年5月16日前人力资源处审核;
4、2014年5月30日前工作小组审议。
上海交通大学
2014年5月6日
2014年人才派遣转入事业编制申请人情况汇总表.xls
上海交通大学人才派遣人员转入事业编制申请表.doc
2014年人才派遣转入事业编制申请人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