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5/1/21 13:33:00
各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204号),我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流动站
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园艺学、临床医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共计26个一级学科。
二、评估组织
由学校统一部署,各流动站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本流动站的评估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31日。主要工作:管理部门按照部署,对参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
(二)数据填报与自查阶段。时间:2015年1月1日—2月15日。主要工作:
1.各流动站按照相关要求,登陆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
2.各流动站组织在站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陆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在“个人情况”栏目下补充个人博士后科研情况。
3、各流动站组织博士后合作导师登陆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调查问卷并直接上传至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
说明:博士后招收人数少于5人的流动站,调查问卷上传数量为实际在站人数;博士后招收人数大于5人<含>的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上传数量不少于5份。
(三)数据整理与核查阶段。时间:2015年2月16日—3月2日。省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
各流动站汇总纸质《博士后工作评估评价表》,报送校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四、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对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设站资格。
五、其它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估数据中“博士后人员招收情况”、“博士后人员科研项目”、“博士后人员科研成果”三项一级指标中的绝大部分数据,通过“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参评单位填报。
为保证本次工作及今后评估数据的采集完整,请各流动站组织好博士后人员在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补充填写“博士后人员科研项目”、“博士后人员科研成果”和“博士后人员成才情况”的工作,并请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博士后人员真实、完整地填写《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二)相关文件、表格下载在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下载区。统计时限内博士后名单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查询导出。
联系人:安梅13918570998
褚艳华13764192618
陈海燕13564883875
人力资源处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