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李敏妍 [信息提供]人力资源处
各学院/直属系/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
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提升我国高校对外国青年研究人才的吸引力,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实施“外国青年人才引进计划”,资助一批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国青年人才引进计划”主要内容
1、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发布“外国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组织申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资助人选。
2、资助引进人员每人每年20万人民币,包括工资、基本保险、住房费用和往返旅费等。
3、资助期限为两年,如需延期,延长期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4、考核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负责该计划的考核管理工作,具体资助人员的管理参照各高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在站期间公开发布的成果须注明“外国青年人才引进计划”资助人员。
二、申报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1、我校外籍在站博士后、外籍博士生。
2、拥有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国籍。
3、近一年内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在站外籍博士后申请到资助后,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站时间一般为两年;
外籍博士生申请到资助后,须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站时间一般为两年。
6、非英语国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填写附件,于2017年9月10日报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然后由国际交流处李永源老师(021-34206759)负责引导申报人网上申请。
2、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李永源 02134206759,65611
人力资源处 安 梅 02134206725,67550
国际合作交流处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