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申请办理父母家属医疗证
2019/5/21 13:32:47
教职工的父母所在地尚不能享受社会医保时,可申请办理父母家属医疗证。(参见《关于教职工家属医疗费用补贴的规定》沪交人张字(2001)172号)
申办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同时还需开具:1、乡、镇一级政府部门或街道开具的生活来源证明;2、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证明;4、每个子女单位须开具不能享受家属医疗补贴证明;
申请程序:带好以上四个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处资源配置与管理中心申请家属医疗卡。
说明:凡享受家属医疗补贴待遇的职工家属,应在上海市区指定的地段医院或郊县乡镇卫生院就诊(急诊或由定点医院转诊的可在上海的其他医院就诊)。外省市医院就诊者不予报销。
家属医疗卡施行每年贴花验证制度,职工凭家属生活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生存证明到资源配置与管理中心贴花,每年贴花后的家属医疗证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