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5/23 16:51:08
各学院、直属系、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决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即“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在港的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派出单位办理进站手续。
二、申报条件
我校申请人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五)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六)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七)此前未获得过本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八)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将于1月25日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香江学者计划”人员,如是博士生身份申报,请与研究生院孔令体老师联系,如是教职工身份请与人力资源处叶锦楣老师联系,如是在站博士后身份请与人力资源处金晓文老师联系,最后所有材料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汇总,统一上报到上海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1.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于2月10日—3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向相应受理部门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盖章原件)。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3份(其中1份封面空白处实际导师签字,实际单位盖章,并注明:申报材料属实,同意申报){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统一胶装浅绿色凹凸皮纹纸)、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之后再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人选,并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的学院、直属系、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报人获选资格; 对存在伪造内容情况的单位将暂停其“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3.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4.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侯宗胜(陈瑞球楼327室,联系电话021-62932311,hzs@sjtu.edu.cn)、
人力资源处叶锦楣(新行政楼B423室,联系电话021-34206704,jmye@sjtu.edu.cn)、
人力资源处金晓文(新行政楼B421室,联系电话021-34206725,postdoctor@sjtu.edu.cn)
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香江学者计划”汇总表.xls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