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5/24 8:59:59
各学院、直属系、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2019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继续开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2019年度计划资助5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6.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日—4月15日。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人员,如是博士生身份申报,请与研究生院侯宗胜老师联系,如是在站博士后身份请与人力资源处金晓文老师联系,最后所有材料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汇总,统一上报到上海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根据德方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填写《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表》(英文填写)及主要证明材料报送至博士后设站单位。
申请人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3份(其中1份封面空白处导师签字,实际单位盖章,并注明:申报材料属实,同意申报)。《中德博士后申报表》需用英文填写,主要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全部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3)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4)专家推荐信。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博士后设站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填写纸质《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表》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刻制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同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德方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其推荐单位。
六、注意事项
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或来华(回国)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推荐单位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并暂停该单位“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资格一年。
(三)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四)申请人和推荐单位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报资格。
(五)博士学位证书、成绩单、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等须准备好原件及公证的英文翻译件,提交方式在预选工作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侯宗胜(陈瑞球楼327室,联系电话021-62932311,hzs@sjtu.edu.cn)(应届博士)
人力资源处金晓文(新行政楼B421室,联系电话021-34206725,postdoctor@sjtu.edu.cn)(博士后)
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