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启动2019年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5/24 9:08:02
各院(系)、直属单位:
为促进学术繁荣,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学校决定2019年度继续开展“唐立新优秀学者奖”申报工作,旨在奖励在相关学科、领域做出创新性贡献或重大贡献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一、申请条件
1.1979年1月1日(含)后出生,或1974年1月1日(含)后出生(仅限人文社科类);
2.在上海交通大学全职工作五年(含)以上;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近五年内,在相关学科、领域达到下面所列出的条件之一:
①在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②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④进行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关于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在文化积累、知识传播、学术传承方面进行了重大意义的创新性工作;在人文社科领域解决了在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中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本计划共计奖励10名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原则上各学科名额分配如下:理工生农医药8名(含医学院1名);人文社科2名。最终各学科名额和入选人员按照材料预审和答辩评审情况以专家投票为准。
本计划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推荐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原则,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019年4月29日,由人力资源处发布通知。
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15日,各单位受理个人申请,个人申请时提交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所作贡献等进行评审,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各单位原则上可推选1名候选人。此外如仍有非常具竞争力的申请人,可增推1名,确定推荐名单及排名后,要求材料在本单位公示。
2019年5月20日,各单位将书面申请材料报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与培训中心(B423),并将纸质申请表(附件1)送至行政楼B423和汇总表(附件2)发至zhangjingyue@sjtu.edu.cn。由人力资源处组织专家对“唐立新优秀学者奖”申请人进行材料预审和答辩评审,推荐结果经校领导小组审定后上网公示。
学校择日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每位获奖者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三、材料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与培训中心
联系人:张璟玥
电话:34206704
邮箱:zhangjingyue@sjtu.edu.cn。
说明:
1、申请人需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在计划申报或执行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请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2、申报条件中各项成果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申报成果的第一单位均为上海交通大学。
附件:
1.上海交通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申请表
2.上海交通大学唐立新优秀学者奖申报人员汇总表
上海交通大学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