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0-03-31 16:33:11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上海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交内(人)〔2007〕142号]和《上海交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沪交内(人)〔2011〕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工勤技能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20年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要求
1.申请范围:学校在编在岗且从事相应技术工种的工勤人员。
2.申请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全职在编在岗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2)2020年度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具体要求,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工勤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沪交内(人)〔2011〕5号]文件执行。
二、时间安排
1.2020年4月10日前,各单位与人力资源处核定工勤岗位,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各单位聘任领导小组推荐,报人力资源处各级工勤岗位申请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2.2020年4月30日前,学校对一级、二级工勤岗位申请人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日期、评审形式另行通知。
三、聘任时间
本次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聘任日期自2020年4月30日起。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3-2020年度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申请人情况汇总表.xls
上海交通大学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单徐紫薇,34206702,zweihs@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