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研创新,促人才培养
他对教学和科研工作兢兢业业、数十年如一日地勤勉认真、严谨负责。他将“因材施教,热情又严格”的教学风格一以贯之到课堂教案、授课环节、师生互动与科研指导中。他对每一个学生都极其负责,在学术研究中倾心指点、循循善诱,课堂之外更是爱生如子、关怀备至。他践行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理念,春风化雨般影响着每一届学生。
他就是全国模范教师、我国著名经济法、竞争法学者、凯原法学院王先林教授。
潜心教学工作,在教学任务承担、学生指导、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王先林长期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主讲的课程既有本科生专业课“经济法”,也有研究生专业课“竞争法”,还有全校通识核心课“经济与法律”。他来校工作17年,每年都承担教学任务,本科生课程的课时占三分之二左右,教学效果均达到优良。除担任硕士生和博士生指导教师之外,王先林还积极担任本科生导师,并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PRP、国家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和莙政项目,且成绩显著。
教书育人效果卓著。他指导的本科生朱光耀、郑冰亚和王子皓的毕业论文分别获得2014年、2015年和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优异学士学位论文奖(Top1%)”(全院仅有7位同学获奖);指导的法律硕士学生施国强获得首届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一等奖;指导的博士生张占江获得2015年度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奖(均为学院唯一);指导的博士生吴佩乘获得2022年度上海教大学“学术之星”提名奖,现已入职浙江大学,成为一名90后博导。
重视课程建设,主讲的“竞争法”课程在2010年获上海交通大学精品课程,在2011年获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主讲的“经济法”课程在2013年获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在2014年获上海市精品课程,并在2017年获批教育部首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持的通识核心课程“经济与法律”在2014年顺利通过了学校的验收。教材建设成效显著,出版本科生、研究生等多部教材,并多次获奖。重视教学研究。曾在《中国改革》发表了“上海交大试办法科特班的基本思路和举措”,在《安徽大学法律评论》发表“高层次法律职业教育的改革尝试——上海交大试办三三制法科特班的基本思路和举措”,在《解放日报》发表“建设法治中国该如何培养法律人才”等教研论文。
由于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成绩突出,他在2012年获“上海市育才奖”,2015年获“宝钢优秀教师奖”,2020年获校“教书育人一等奖”。
秉承科研创新引领教书育人理念,将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和智库建设中的优势转化为培养创新型法学人才的优势
王先林为校特聘教授、二级教授、经济法学科带头人、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他主持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二十余项,获省部级奖励十余项,出版独著、合著十多部,发表论文和文章二百余篇。曾获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被授予“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和“全国模范教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并入选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有十多项成果在省部级和全国性评奖中获奖,包括司法部全国法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优秀成果二等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成果三等奖、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以及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等。其中,独著的《WTO竞争政策与中国反垄断立法》入选“改革开放40年40本世界经济学优秀中文图书榜单”。
他始终将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和智库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紧密结合,实现了以高水平科研带动和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目标。先后组织三十多位学生直接参与自己负责的课题,并结合课题研究指导学生撰写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并参与重要的立法活动,学生们在这个过程中的成长迅速。同时,注意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实现从本科生到研究生、从学术学位学生到专业学位学生、从全日制学生到在职学生以及从国内学生到国外留学生的全覆盖,同时做好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各自成长成才。有的学生则是在他的指导下,从本科到硕士、从硕士到博士贯通培养,无缝衔接,在学术上成长迅速。不同类型的学生之间也相互合作,相互学习,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做到学术理论和实务技能并重,并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
法学领域的创新拔尖人才首先需要在学术上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有自己的创新观点,同时也需要有针对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和企业合规等实际问题的动手能力。为此,王先林一方面加强对学生学术训练,每月至少一次的学科读书报告会和更多的小组学术沙龙,另一方面又加强学生的实际能力培养,如案例研讨和反垄断模拟法庭等,成效明显。例如,博士生张占江、潘志成、仲春、袁波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律科学》《法学》等权威期刊上发表了高水平论文受到学界关注,张占江在博士毕业时就被上海财经大学聘为副教授,并很快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此外,还有多位学生在亚太地区企业并购比赛和理律杯模拟法庭辩论赛等重要赛事中获奖,多位同学在学或者毕业后被国外名校录取,多位同学应邀到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实习。
坚持教书与育人并重,既重视教育教学方法的改进,也重视学生的思想进步
王先林始终认为,传道授业解惑是一名教师的天职,特别是对于法学教师来说,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对学生的学术思维和职业理念产生影响。“作为教师,不仅仅要关注到自己的学术成果,更多地要关心如何培养学生,让他们在学术道路上少走弯路”,这是王先林对教书育人的一贯态度。他常常告诫学生,先做人,再做学问。为此,他积极参与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改革,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品德四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引领学生坚守学术规范和伦理底线。
王先林重视教学教育模式的改革创新。在他看来,传统的单向传授知识的教育模式不利于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交流,应当转变为鼓励学生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无论是专业课还是通识课,我都希望同学们能主动开口,不要怕自己讲错,开口表达是最重要的,正是知道了错误的地方,老师才好有针对性地给予学生点拨,这样下次就能举一反三,避免错误”,这是王先林的教学之道。通过这样相互交流的学习模式,学生往往能收获更多,在他的课堂上,发现错误远远比隐藏错误更重要。
法律人才的培养,更要注重人生价值和人文情怀的培育。王先林常常引导学生说,学习法学专业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还应该树立远大目标,将个人追求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报效国家和社会,而不光是考虑自己赚钱多。在法学专业毕业生很少愿意报考公务员的情况下,王先林教授积极鼓励并引导自己指导的学生报考公务员,在他的“怂恿”下,2019年毕业的两位法学硕士研究生都报考了法官、检察官并被录取,在专业更对口的平台上为大众服务,追求公平正义。
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在学科和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中也做出了贡献
王先林在担任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常务副院长期间积极探索法学教育改革,特别是推动了法律实践教学改革和建设。2010年,法学专业获批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律硕士被批准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试办“三三制法科特班”;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实践教育基地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12年获批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首批两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个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法律实践教学模式和方法创新”在2013年获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作为第二完成人的成果“试办三三制法科特班探索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在2013年获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并在此基础上获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